党刊评马云孙正义暗战:警惕外资控制互联网
7月4日,由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发文章,就支付宝风波进行了点评。文章告诫称,该事件充分暴露,中国互联网企业正面临“被外资控制的危险”。近年来,由于受到国际资本青睐,国内互联网企业海外上市风潮涌动。据纳斯达克的统计,2010年的71家上市企业中,有1/3来自中国大陆,多为信息服务企业。
文章认为,互联网产业是具有特殊性质的高科技信息产业,其与资本的结合,将对社会形成强大控制力。文章在这一基础上指出,互联网产业外资控制问题,目前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旦被外资控制,其后果将非常更严重。
围绕马云与杨致远、孙正义之间的“暗战”,文章对其背后的可变利益实体(VIE)之争进行了解读。文章指出,为获得对VIE的实际控制权,公司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会与VIE及其注册股东,签订贷款协议、股权抵押协议以及服务协议等合约,法定控制或资本控制是主要方式。
文章称,中国互联网企业具有“两头在外”的特质,即资本来自国际资本,经营业务在中国,经营成果归国际资本。文章据此指出,在某种意义上,中国互联网企业的管理层,已成为“外资在互联网领域的业务代理人”,从而使我国互联网企业几乎全部成为VIE,受到海外资本的实质性控制。
文章认为,按照外资超过20%就达到相对控制,超过50%就达到绝对控制的标准看,绝大多数中国互联网企业在性质上属于“外资企业”。文章认为,在目前已上市的国内互联网企业中,真正属于我国的互联网企业仅有一家,即盛大网络科技公司。国际资本通过控制中国海外互联网企业控制了我国的互联网产业。
文章指出,应对在中国经营的互联网企业进行区分,对“中国互联网企业”和“我国互联网企业”做出明确界定。文章认为,“我国互联网企业”应符合两点标准:其一,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经营;其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有。而诸如百度等在海外注册成立,在国内设立公司并运营的企业,则属于外资企业,严格意义上的称法为“中国境内外资互联网企业”。
文章建议,国家应从加快金融改革、培育创新机制等方面着手,为创业者提供有效服务以及资金支持,将这些人才以及他们创办的企业真正留在国内。此外,文章还建议国家高度重视外资进入互联网行业的现状,以避免资本在谋利之外“对社会产生强大的控制力”。
文章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荆林波和王雪峰。
http://v.bankpop.com/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财经道的微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