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投资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发达国家天使投资行业之所以成熟,不仅是因为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更是离不开政府的诸多政策扶持,比如专门立法、税收优惠等。如,美国政府在2005年制定了《天使投资法案》,对天使投资的概念、运作及如何发展天使投资的基础设施及联邦政府会赋予的各种优惠措施进行规定。英国1983年制定的“企业扩大计划”规定,个人向投资机构投资4000英镑以上可免交所得税5年,免税数额最高可达收益的三分之一;2005年,英国修订了《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特别豁免天使投资人可以免于遵守该法的某些规定,以促进天使投资在英国的发展。日本政府在1997年的税收激励政策中规定只对天使投资人交易时产生的25%的资本利润额征税;同年4月还颁布了“天使税收待遇”条例,规定在企业注册登记之前投资于该企业的资本,可以延迟三年报税。 天使投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涉及到很多的法律问题,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在我国,目前除了地方性的一些天使投资相关政策之外,还没有全国范围的法律政策来规范天使投资者的行为。 投中研究院分析认为,天使投资是扶持创业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应加大对天使投资政策的倾斜力度,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从我国国情出发,逐步完善我国的天使投资机制。此外,从国外经验来看,税收优惠是促进天使投资发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也是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一种方法。因此,提供相关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方面的优惠,可以更好的引导我国天使投资的发展。 |
天使投资与创业相辅相承: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创业门槛和成本越来越低,加之政府的鼓励和社会的支持,创业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近几年,大学生就业难成了社会热点话题,而目前国内大学毕业生创业比例仅为2%,相对较低。在此背景下,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一剂“良方”。 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提出,2014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帮助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同时,教育部也颁布五项措施帮助毕业生就业,其中包括大力扶持自主创业: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向未就业毕业生推送国家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开业咨询、小额贷款担保等服务。除了国家层面,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等各地区创业鼓励政策也不断出台,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除了高校毕业生之外,很多企业中高层也跃跃欲试,加入创业大潮,创业氛围十分浓厚。然而,创业者往往面临着资金、管理经验不足,产品定位、盈利模式不清晰等一系列的问题。天使投资是扶持创业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除资金因素外,天使投资还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帮助企业梳理商业模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接行业资源、协助后续融资等全方位的服务。因此,天使投资与创业是相辅相承的关系,天使投资的快速发展,可以为创业企业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创业氛围的活跃,好的项目不断增加,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人参与到天使投资中来。 |
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显著:为促进天使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建立健全投融资体系,各省市地区先后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包括:江苏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扬州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青岛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等。2013年2月,国内首家政府设立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正式成立,规模为5年内总投资5亿元。 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是以财政资金为主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资金,主要运作模式有阶段出资、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 阶段出资,是指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向天使投资基金出资,担任有限合伙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目前,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已经成为天使投资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LP,如截至2013年年底,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以LP身份合作的基金已经达到10支,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基金4支,拟合作基金4-5支,活跃了天使投资市场。 跟进投资,是指对天使投资机构(人)选定投资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资金与天使投资机构(人)共同投资。如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其主要用于对获得天使投资的创新型初创企业进行跟进投资。投资金额方面,引导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累计投资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股权比例方面,天使投资机构(人)投资所占企业股权最高不超过49%,且不得控股,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引导基金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天使投资额的50%,且所占企业股权不得超过20%。投资行业方面,引导基金跟进投资的创新型初创企业要属于宁波四大战略产业和四大新兴产业,且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或全新商业模式。截至2013年底,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已签约18个投资项目、跟进投资共计1320万元,共引导天使投资机构(人)投入资金7468万元,放大倍数接近6倍。通过跟进投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效应效果明显。 风险补助,是指引导资金对已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如江苏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主要对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投资规定范围内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予以一定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江苏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在向规定范围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完成实际投资后,可申请省天使引导资金;省天使引导资金按照最高不超过天使投资机构首轮投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风险准备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天使投资机构所在市、县(市)、国家高新区按照上述天使投资机构首轮投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配套。天使投资机构在实际完成投资三年内未形成投资损失的,全额返还省天使引导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若发生损失,按照首轮投资实际发生损失额的50%从给予的风险准备金中补偿,其中30%由省天使引导资金承担,20%由地方配套资金承担,补偿损失后剩余资金全部返还。 |